为弘扬先进、树立标杆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我院学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,营造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学风。学院决定开展2025-2026学年度“学生标兵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学生标兵是综合性荣誉,本次标兵评选按“学生党员标兵”、“团员标兵”、“帮扶标兵”、“成长标兵”、“自强标兵”、“创业标兵”、“志愿标兵”、“竞赛标兵”、“文艺标兵”、“体育标兵”十项进行申报评选。
二、评选范围:
我院2023级、2024级、2025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
(其中“创业标兵”面向全体在校和毕业两年内的学生)
三、申报条件:
参照附件1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/大数据学院“学生标兵”评选办法(修订版)》、附件2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/大数据学院“学生标兵”评分细则(修订版)》,并按附件3《“学生标兵”自荐表(修订版)》要求填写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1.10月15日-10月22日个人申报: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符合条件的同学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进行申报,提交附件2自评分表、附件3自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给年级辅导员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10月26日-10月28日学院审查:学院根据评审条件对个人基本情况及其事迹进行审查确认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通知参加答辩。
3.10月29日(暂定)学院组织答辩(答辩人须准备3-5分钟PPT,重点展示量化数据与佐证材料),确定学生标兵名单,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表彰。
五、说明
1.申报时根据自己的实际,选择相应类别撰写事迹材料,要突出在所选类别上的先进性,有针对性的撰写。答辩前期需要准备好PPT。
2.本次评选每类拟设5个名额,学院可根据申报质量动态调减,宁缺毋滥,并依据申报者事迹进行评选。当选标兵获得相应奖励并颁发证书,通过制作标兵事迹宣传展板和推文、举办典型事迹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事迹宣传。
3.所获奖励、先进事迹、统计志愿时长应为2025-2026学年(创业标兵不限学年),志愿时长以i-志愿系统导出记录为准。
4.诚信要求:一经发现材料造假、事迹抄袭,取消参评资格,并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,视情节予以通报。
5.材料要求: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用回形针夹住,不要装订;事迹材料严禁网络抄袭。
计算机工程学院/大数据学院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10月15日